湖南信息学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 求职补贴申报指南

2025年8月28日   点击人次: 306   

一、发放对象

我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2026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三、申领程序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通过“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线上个人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并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辅导员初审。逾期未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符合要求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步骤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完成注册后获取个人登录账号,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点击“立即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获取省内社保卡金融账户信息;若为省外社保卡,需手动填写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系统验证。若自动获取或验证失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并激活金融账户。

(3)系统根据申请人信息及所选申请类型,通过大数据进行资格校验。对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对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请,需根据申请类型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通过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确保完整、清晰、端正。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流程。

(4)线上提交申请后,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获取《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下载链接,按提示在PC端下载打印该表格,签字确认后交到学校。如需修改或撤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方可在“申请记录查询”进行线上操作。

(5)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审核状态,或留意系统发送的审核状态短信掌握审核进度。如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学校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法完成审核而被驳回,申请人需根据反馈意见,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充完善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三)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接受学校初审核验,并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低保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金领取人的关系,及目前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5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5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5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件,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五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可在工行、建行、招行、中信银行等手机银行APP中下载。

第六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四、学生申报材料提交

完成网上申请的毕业生应按要求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接受初审核验。

★系统校验比对通过:省内生源且大数据比对成功者无需证明材料,系统打印《申请表》提交至学校

★系统校验不通过或省外生源:需线下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社保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困难证明材料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学校初审,学校初审后将证件原件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

五、重点注意事项

1.社保卡为唯一发放渠道,未办理者尽快至银行申领并激活金融功能。

2.个人申请通道将于2025年9月20日24:00关闭,逾期未报的不再受理材料补充。

3.诚信申报责任。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毕业生所属学校追回补贴资金。有关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申请类别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审核驳回或者审核不通过的,就业处须及时反馈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申请人。

2、就业处审核完成后,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集中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省平台汇总信息向人社部门申报。(二级学院及时跟就业处核对名单,不漏报人员)

3、毕业生申请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佐证材料顺序排放,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并按就业处提供的花名名单对顺序排列,在申请表右上角用铅笔标对应序号。

附件:1.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操作手册

2.湖南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